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5-11-28
来源:政策法规科
兹有信阳市应急管理局以下4名同志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丢失,现声明作废。
序号 | 姓名 | 执法证号 | 证件有效期至 |
1 | 石付军 | 16170024083 | 2025年12月31日 |
2 | 邵保贵 | 16170024093 | 2025年12月31日 |
3 | 张贻斌 | 16170024125 | 2025年12月31日 |
4 | 汪楠惠 | 16170024066 | 2025年12月31日 |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以上编号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376-6361985。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