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编制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8 10:00:45 来源: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管理区)安全监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为扎实做好2019年度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我市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备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31号);
(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四)《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五)《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版);
(六)《信阳市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信安监管〔2016〕182号);
(七)其他有关规定。
二、编制方法
各县(区)、各科室要认真吃透各级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把握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原则、考量因素及工作日测算方法,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认真科学编制,并报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于3月31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做出重大调整的,应当在做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三、编制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科学严密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是依法行政的要求,是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基础。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指定专门科室牵头,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学习各级文件精神,强化市县对接,积极做好计划编制工作。各县区务于2019年2月20日前将分管领导和牵头股室负责人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
(二)全面摸清底子。市、县应急局要在2018年编制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辖区监管执法对象的底子,市、县各业务科室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尤其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基本信息,要逐一核对,登记建档,确保准确无误,为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打好基础。工贸行业标准请参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各县区、各科室务于2019年2月22日前将附件1、附件2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三)科学合理编制。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市、县应急局要加强综合统筹,各业务科室间要认真对接当面确认,确保计划上下衔接,做到监管执法不遗漏、不重复、市县监管执法“一盘棋”。同时,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既要针对行业季节特点,确定监督检查的时间节点和检查内容,还要与企业安全许可审查、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等有机结合,可将许可现场核查、安全大检查与监督检查计划同步进行,做到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提高监管执法效率。
电话:6365793
邮箱:XYAJ6365793@163.com
附件1: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2: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3:信阳市xxxx县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表3.doc
附件4:信阳市xx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名单4.doc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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