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2 11:59:15 来源: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信应急办〔201910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

春节假期已过,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面临复工复产。复工复产是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管控的重要环节,为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复工复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参照新建企业首次生产规范要求,制定开车方案,明确组织领导,严格开车操作规程,明确安全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责任。要全面检查设备设施、电气、仪表、管道、阀门、安全联锁、应急抢险装备等完好性情况,有效实施单机试车、联动试车等步骤,各项检查工作要签字确认,严防带病强行开车。

    二、开展教育培训。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开车方案、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工艺指标、应急预案等内容。要加强对转岗和新录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三、开展应急演练。督促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科学应急处置预案。认真分析复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开展针对性现场处置演练,确保各类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四、聘请专家指导。督促企业组织或聘请相关专家对开车方案严格把关,开车工作要在相关专家现场指导下进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及时处置开车过程中的异常状况。

    五、强化监督检查。复工复产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关键环节,做好复工复产工作也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抓手,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确保复工复产工作安全有序。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2019222

上一篇: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元宵节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