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学习宣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1 10:39:02 来源: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信应急办〔201918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管理区)安全监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201931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公布,于20194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好新《条例》,切实推进依法治安,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学习宣传《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

《条例》作为《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为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全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支撑和法规遵循。这既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务实举措,也是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现实需求。《条例》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精神、法律原则、基本要求,总结凝练长期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践成果,分五章35条,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应急准备、现场应急救援及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出了规范和要求,对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条例》,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条例》的落实。

二、创新形式,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条例》法制宣贯活动。

一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进行发布,在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播放公益广告,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活动,广泛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二是组织集中传达学习。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将《条例》纳入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利用培训班、研讨会、专家讲解等形式集中组织《条例》学习教育活动,真正吃透、吃准《条例》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到真懂、会用、严格执行,努力推动市县应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提升法制素养。

三是开展专题宣传培训。市宣传教育考试中心要将《条例》纳入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宣传计划,将《条例》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各类培训活动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各类一线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企业安全工作人员明确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县区应急部门也要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培训。

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市、县应急管理各级执法人员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利用各种时机加大《条例》宣贯力度,推动各级尤其是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条例》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了解应急救援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提高一线职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

三、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各科室(大队、中心)要切实提升站位,提高思想认识,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对照原文逐字逐句学习,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要对照本县区、本部门工作,认清《条例》规定的职责和责任;要对照安全生产实际,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条例》要求的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将《条例》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范围,将规定的法律责任作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务实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20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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