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涉及安全评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 15:38:42 来源: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信应急办〔2019〕27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管理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 

为深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创造公平有序、支撑有力的安全评价中介服务市场,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中介服务垄断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信政办明电〔2019〕53号)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文件精神,结合《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涉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中介服务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豫应急〔2019〕27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对省应急管理厅宣布失效的涉及安全评价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5件安全生产文件宣布失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doc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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