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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4-22 11:22:02 来源: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

 

信政〔201517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促进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发〔201423号)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网格管理、信息共享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目标:将我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属地、行业、企业,划分若干个责任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做到定级、定人、定岗、定责,构建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单元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151231日前,一级、二级监管网格建成率要达到100%,三级、四级监管网格建成率要达到60%,五级监管网格建成率要达到50%20166月底前,全面完成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任务。

二、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划分

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即: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将安全生产责任作内部分解,并按一定区域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责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建立高密度、精细化、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体系。按照这个监管模式,在我市建立五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一级网格即市政府、市安委会、市有关部门组成的立体式网格化监管体系(大网格)。

二级网格即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管产业集聚区),各县区安委会,各管理区、开发区(市管产业集聚区)安委会,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管产业集聚区)有关部门组成的立体式网格化监管体系(中心网格)。

三级网格即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管产业集聚区组成的立体式网格化监管体系(基本网格)。

四级网格即村、社区组成的立体式网格化监管体系(微网格)。

五级网格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为五级网格(终端网格)。

三、建立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一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1.市政府。市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副市长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信政〔201340号)的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分管的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见附件1)。

2.市安委会。监督、指导、协调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和市有关部门网格化管理履职情况,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考核考评工作;制定综合监管计划,确保日常监管到位(见附件2)。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3.市有关部门。市有关部门要按照三定职责规定和有权必有责的要求,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职责要求,把责任具体细化到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同时,按照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管产业集聚区)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1)制定本部门《网格化安全管理方案》和《网格监管图》(见附件3),以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管产业集聚区)为基本单位,划分并建立安全监管网格。

2)按职责分工,每个监管网格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2名安全监管责任人,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管产业集聚区)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组织开展监管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摸底统计,建立规模以上行业企业台账,全面掌握分管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4)明确各监管网格内重点监管单位,制定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建立重点监管单位档案,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对重点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监管网格内除重点监管单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生产巡查。

5)建立本部门(领域)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监管档案,并按规定落实监管措施。(见附件8

(二)二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本辖区《网格化安全管理方案》和《网格监管图》,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管产业集聚区为基本单位,划分并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格。(二级网格监管图参照一级网格监管图模式)

1.县、区政府。县、区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副县、区长按照本辖区制定的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分管的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2.管理区、开发区(市管产业集聚区)。管理区、开发区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副主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所分管的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3.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管产业集聚区)安委会。监督、指导、协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管产业集聚区和县、区有关部门网格化管理履职情况,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考核考评工作;制定综合监管计划,确保日常监管到位。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管产业集聚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管产业集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4.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管产业集聚区)有关部门。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管产业集聚区)有关部门要按照三定职责规定和有权必有责的要求,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职责,把责任具体细化到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同时,按照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管产业集聚区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1)制定本部门《网格化安全管理方案》和《网格监管图》,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管产业集聚区为基本单位,划分并建立安全监管网格。

2)按职责分工,每个监管网格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2名安全监管责任人,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管产业集聚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组织开展监管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摸底统计,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统计台账,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分管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4)明确各监管网格内重点监管单位,制定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建立重点监管单位档案,每月组织开展1次对重点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监管网格内除重点监管单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生产巡查。

5)建立本部门(领域)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监管档案,并按规定落实监管措施。

(三)三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管产业集聚区在所属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同时,要把责任具体细化到各部门,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制定本辖区《网格化安全管理方案》和《网格监管图》(见附件4),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2.每个责任区明确1名包村领导和1名包村站(所)长,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本辖区内各村(社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组织开展监管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摸底统计,编制《辖区企业和重点部位分布图》,全面掌握分管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辖区企业和重点部位分布图》要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企业、主要道路、建筑、场所、地理特征等相关内容,所管辖的重点监管单位必须标记明显符号。

4.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火灾、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道、涉氨、冶金、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建立辖区重点监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档案。

5.每周组织开展1次重点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开展1次除重点监管单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生产巡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6.推进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管产业集聚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县管产业集聚区要明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7.督促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建立健全村级监管网格,并建立各村(居)委会《安全管理网格责任人备案登记表》台账(见附件7)。

(四)四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在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管产业集聚区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

1.制定本区域《网格监管图》(见附件5),以各村民组和生产经营单位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网格的第一责任人,督促各村民组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推进行政村(社区)五个一建设,即:成立一个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一个专门办公场所,制定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绘制一张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图,建立一支安全生产巡逻队。

3.每周组织开展1次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包村(站)所长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管产业集聚区。

4.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负责安全宣传资料的发放和张贴。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报告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管产业集聚区及网格责任人,并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6.明确1名人员为网格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网格管理相关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

(五)五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网格化管理的终端节点,以班组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1.绘制本单位《网格监管图》(见附件6),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岗位、员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对企业中每个区域、场所、部位、环节和设施设备、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作业指导书,对所有在岗人员都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责任体系。

2.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电、厂区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场所、特种设备、危险(动火)作业、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值班、安全奖惩、特种作业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控设备、危险工艺,每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管产业集聚区。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按规定投入安全生产培训费用,落实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再培训和现场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内容、学时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考核,确保从业人员牢固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详细、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参训时间、内容、考核及复训等情况,保证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到位。

5.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责任,确保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6.加强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与村、乡、县、市监管平台互联互通,为各个网格实现监管信息化提供基础支撑。

四、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的步骤

为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顺利开展,将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5430)。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认真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合理划分网格,必要时可先选择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企业先行试点,典型引路,全面推进。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512016531)。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特别是重点监管企业的统计台账,确定网格划分,绘制网格化监管图,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请于2015831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61930)。按照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自下而上逐级组织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建立情况进行全面验收。验收重点内容为辖区网格方案制定和网格具体划分情况、网格化监管图绘制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摸底统计情况、网格监管责任明确与分工情况、重点监管单位登记建档、安全生产检查和巡查记录情况等。(具体验收办法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网格化监管,对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筑牢防控一线,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的组织领导,分阶段、分步骤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通过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落实,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安全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全面部署推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的总体要求,认真对辖区、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尽快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详细绘制网格监管图,明确网格区域责任人,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发〔201423号)要求,各级政府要在项目计划、专项资金安排等方面向安全生产倾斜;各级有关部门要根据监管执法需要,完善监管机构,充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特别是保障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管产业集聚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到位,合力推进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严格落实责任。市安委会将市有关部门和县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推进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对责任县区、部门、单位负责人实施约谈。工作推进期间,市安委会将适时督导各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推广与宣传力度,积极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及时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真正建立起常态化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新格局。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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