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信阳市地震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21 14:58:00 来源: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信阳市地震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地震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地震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防震减灾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依法组织、指导、监督全市防震减灾及救灾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三)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四)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管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依法及时上报地震监测信息并对可能发生的地震做出预测。

(五)负责全市以地震动参数、地震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科研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协作与交流。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地震局内设机构3个,包括:综合科、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地震局部门决算仅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纳入信阳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仅信阳市地震局局本级。市地震局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信阳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521.0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61万元,增长8.23%。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入省地震局地震监测专项经费以及人员工资增加,支付了市中心地震台项目征地等费用和地震监测与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项目工程余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6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98万元,占97.2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 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2.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0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12万元,占31.91%;项目支出345.96万元,占68.0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01.8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56万元,增长17.4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和财政供养人员调整津补贴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1%。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5.39万元,增长72.4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0万元,占2.7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19万元,占0.8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65.03万元,占95.14%;住房保障支出6.28万元,占1.28%。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0.98万元,支出决算为48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1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津补贴,发放退休干部平时健康休养费和年度健康修养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年中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26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工资调整,增加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19万元,支出决算为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3.74万元,支出决算为7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调整津补贴支出。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用于精神文明创建支出。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年初预算为157.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用于市中心地震台项目征地、地震监测业务支出。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防御(项)。年初预算为43.00万元,支出决算为8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用于市中心地震台项目各项勘察支出和指挥中心机房改造尾款支出。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用于避险避难场所维护和地震应急业务支出。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56.03万元,支出决算为5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造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28万元,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50.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 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 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 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的35.4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车辆管理,实行公车改革,控制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51万元,完成预算的90.22%,占9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5万元,完成预算的4.95%,占9.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预算的90.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车辆管理,实行公车改革,控制费用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5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量。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4.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强化公务接待管理,控制费用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国内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批次、来宾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信阳市地震局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在评价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重点考虑产出与效果相结合,既考虑设计效果指标,反映专项资金绩效水平,又要设计效果指标,反映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的好坏。在绩效评价指标评价中主要采取的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指标和资金管理指标。通过设定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分别根据自评项目填写实际确定的各项具体指标。2018年度共对信阳市中心地震台、地震监测预报业务、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地震灾害防御等4个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涉及资金344.23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4个项目立项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体系比较清晰,评价标准较为科学,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初步建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任务质量完成较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较好。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已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我局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地震局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决策、预算执行、预算监管、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等方面对市中心地震台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该项目立项申报规范,预算配置较为合理,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项目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专项资金,审批程序规范,监督程序到位,。年度内完成市中心地震台项目规划选址、场地勘测、林地使用、土地征用等相关建设审批手续,为下年度开展中心台项目建设提供了充分保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33.7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支出较少,差旅、公车运行主要为业务工作。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 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 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 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省地震局拨付的地震监测系统项目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年末结转: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地震监测:指开展地震台网建设、地震宏观观测点建设、宏观异常排查、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建设等监测业务工作支出。

十七、地震应急救援。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配置应急救援装备、开展应急基础数据库调查统计、建立灾情速报队伍等应急业务工作支出。

十八、震害防御。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行政执法、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创建等震害防御业务工作支出。

 

第四部分(Excel表格)信阳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8年度信阳市地震局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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