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扎实开展冬春救助工作多措并举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发布时间:2023-01-18 15:59:52 来源: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近日寒潮来袭,气温持续走低,为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保障和各项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安全、祥和过冬过节,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决策部署,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辉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多措并举,提前完成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因灾困难群众心坎上,增强受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截至2023年1月16日,全市所有县区全部完成资金和物资发放工作。累计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13660人,发放冬春救助资金4408万元,发放冬春救助物资22244件(套、床)。

2022年9月,进入冬春救助工作摸排阶段后,市应急局于9月20日召开视频会议对需救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应急部门及早动手,制定救助方案,各县区、乡镇和村组依据2022年受灾情况和群众因灾损失程度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确定需救助对象,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经全面排查摸底,我市2022-2023年冬春期间需救助人口共计31.7万余人。2022年10月14日,信阳市召开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议,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防震减灾中心主任任宏坤要求有序有力做好全市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工作。2022年10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向省应急厅报送了《关于2022-2023年度冬春期间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需求评估报告》,并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上报了《关于请求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请示》。2022年11月15日印发了《信阳市2022-2023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份,进入冬春救助实施救助阶段后,市应急管理局多次组织召开冬春救助工作视频调度会,强力指导冬春救助工作,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步骤的要求,严格落实申请、评议以及公开公示等各个环节,确保救助对象认定公开透明。同时,乡镇和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抽查、审核和审批工作,确保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精准。

2022年12月31日,经过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研究,市应急管理局向市财政局发送《关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分配建议的函》(中央和省级资金省直接分配到县区),印发了《信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信财指〔2022〕423号),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下达至各县区,在此之前,各县区分配金额根据省应急管理厅通知提前告知各县区。2023年1月5日,经市局党委会研究,市局向县区调拨了8930件救灾物资。1月6日和12日,省级和市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分别到达有关县区。

为督促各县区冬春救助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月3日、10日、12日、13日下发了4期冬春救助工作通报,1月11日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县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信减委办〔2023〕1号),要求各县区务必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在1月14日(农历小年)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资金和物资发放完成后,各县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基层工作人员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冬春救助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让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确保各项救助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

上一篇:信阳市召开森林防灭火视频调度会议
下一篇:市应急管理局开展退休老同志春节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