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22 15:42:32 来源: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信办文【2019】45号)文件,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驻信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上级调查处理重特大事故。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不含煤矿安全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含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

16.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抗震设防行政执法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经市编委核定,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内设14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综合减灾科、火灾防治指导科、防汛抗旱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救灾物资保障科、调查评估统计科等,下设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市防震减灾中心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4个二级单位。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3个,具体是:

1、信阳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信阳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3、信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4、信阳市防震减灾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05.14万元(收入总决算中含年初结转和结余31.14万元,支出总决算中含年末结转和结余1204.6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2018年收、支总决算为2844.85万元),收、支总计各减少339.71万元,下降11.94%。主要原因是:(1)按照市政府资金分配方案,2018年市应急管理局(原市安监局)向相关县区安全监管部门拨付了市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奖补资金600万元,2019度无类似款项支出;(2)根据上级要求,压减了2019年一般性公用预算经费收入支出;(3)2019年度考核奖、目标考核奖等津补贴均结转到2020年,待考核结果公示后发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47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2473.9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30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08万元,占91.74%;项目支出107.41万元,占8.2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05.1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9.71万元,下降11.94%。主要原因是:(1)按照市政府资金分配方案,2018年市应急管理局(原市安监局)向相关县区安全监管部门拨付了市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奖补资金600万元,2019度无类似款项支出;(2)根据上级要求,压减了2019年一般性公用预算经费收入支出;(3)2019年度考核奖、目标考核奖等津补贴均结转到2020年,待考核结果公示后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0.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08.56万元,下降46.02%。主要原因是:(1)按照市政府资金分配方案,2018年市应急管理局(原市安监局)向相关县区安全监管部门拨付了市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奖补资金600万元,2019度无类似款项支出;(2)根据上级要求,压减了2019年一般性公用预算经费收入支出;(3)2019年度考核奖、目标考核奖等津补贴均结转到2020年,待考核结果公示后发放。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0.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万元,占       4.37%;医疗健康支出25.76万元,占1.98 %;农林水支出40万元,占3.07%;住房保障支出38.65万元,占2.9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39.19万元,占87.59%。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08.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0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41万元,支出决算为5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相关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05万元,支出决算为2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变化。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变化。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变化。

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变化。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8.65万元,支出决算为3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变化。

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94.98万元,支出决算为52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物业补贴、通信补贴、日常考核奖、经济目标考核奖等几项新增补贴属于财政预算追加经费,不含在年初预算内。

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7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变化。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  2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压减了该项2019年的预算收入和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4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公用预算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4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年末岁初重点行业领域执法监管经费支出均计入了该项。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其他消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省级预算资金)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变化。

1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3.11万元,支出决算为8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公用预算支出。

1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中心地震台项目相关建设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需按项目建设进度付款。

1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  1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地震趋势平稳,相关地震监测跟踪工作量减少。

1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  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和地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开展较少。

1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  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3.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7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21.13万元,完成预算的45.93%。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58万元,完成预算的82.9%,占36.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7.5%,占9.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8万元,完成预算的82.9%。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公车运行支出,夯实中央八项规定。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日常维护、保险、燃油费等。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7.5%。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有关政策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严控该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督导督查、安排部署各项督查、执法检查、专项整治、信访接待等。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个、来宾5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信阳市应急管理局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在评价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2019年主要对应急管理工作及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各领域执法监察检查项目、地震监测等18个一般运转类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3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目标比较明确,立项较为规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能够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有计划地安排预算项目,为本单位2019年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完善绩效指标体系,更科学的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信阳市应急管理局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784.55万元,支出决算为27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 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工资津贴计入了机关运行经费,经查看名词解释,年末编制决算已将工资津贴从机关运行经费中扣除。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9年度信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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