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应急管理局部署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1-28 16:45:24 来源:浉河区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和水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近日,信阳市浉河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部署会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对我局202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首先听取了各相关股室202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2023年工作谋划,会议指出,按照2022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应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3家次,各股室依法履职,实际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6家次、覆盖率100%,查出问题及隐患95条,完成整改95条,下达文书93份,立案7起,处罚企业7家。对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指标,2022年我局在信用环境建设、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方面,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积极配合一级指标牵头单位,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取得良好成效。

其次传达了《2023年浉河区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动员部署暨培训会》会议相关精神,学习了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浉河建设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工作方案》的通知、浉河区营商办《关于印发浉河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特征》和《信阳市浉河区应急管理局2023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文件要求。
    
最后对我局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认识。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股室股室要提前谋划,督促相关股室严格按照《信阳市浉河区应急管理局2023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有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印发《信阳市浉河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调整信阳市浉河区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其他股室要按照要求,做好落实工作。二是提高工作站位,稳步推进。结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各执法股室在日常服务执法过程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首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文件要求,充分了解各危化企业和工贸行业领域特点,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政企关系与营商环境。三是加大学习力度,强化宣传。加大《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取长补短。同时,积极宣传行政执法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氛围。

上一篇:息县应急管理局:春节我在岗, 安全不“放假”
下一篇:潢川县应急管理局窗口优质高效服务获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