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生干旱灾害

发布时间:2019-08-26 14:24:00 来源: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据市、县区气象部门资料数据,自6月1日至8月20日,我市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潢川县、固始县、商城县、新县、上天梯管理区、明港镇以晴热天气为主,各县区81天降水偏少18%—52%,农田土壤失墒快。7月1日至8月20日,我市晴热天气最为严重,其中浉河区平均气温29.2℃,较历史同期偏高2.1℃,极端最高气温40.0℃,超过35℃的高温天数多达21天,降雨量67.3mm,较历史同期偏少80%;平桥区平均气温29.3℃,较历史同期偏高2.2℃,极端最高气温40.0℃,超过35℃的高温天数多达22天,降雨量67.1mm,较历史同期偏少80%;息县平均气温28.1℃,较历史同期偏高0.8℃,极端最高气温36.9℃,超过35℃的高温天数多达10天,降雨量144.3mm,较历史同期偏少49%;潢川县平均气温28.9℃,较历史同期偏高1.4℃,极端最高气温39.0℃,超过35℃的高温天数多达15天 ,降雨量73.4mm,较历史同期偏少76%;固始县平均气温28.7℃,较历史同期偏高1.2℃,极端最高气温38.4℃,超过35℃的高温天数多达14天,降雨量132.2mm,较历史同期偏少57%;商城县平均气温28.9℃,较历史同期偏高1.5℃,极端最高气温39.2℃,超过35℃的高温天数多达16天,降雨量51.7mm,较历史同期偏少88%;罗山县平均气温28.8℃,较历史同期偏高1.7℃,极端最高气温39.1℃,超过35℃的高温天数多达13天,降雨量133.0mm,较历史同期偏少53%;新县平均气温28.3℃,较历史同期偏高1.3℃,极端最高气温37.8℃,超过35℃的高温天数多达19天,降雨量102.8mm,较历史同期偏少73%。导致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潢川县、固始县、息县、商城县、新县、上天梯管理区、明港镇发生了干旱灾害。

一、灾情

截至8月2310时统计,我市受灾县区10(含明港镇)、乡镇105个,受灾人口27641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1056.11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11247.42公顷、绝收面积1164.74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业损失均为11334.6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浉河区受灾乡、镇共8个,受灾人口5482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055.2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4892.9公顷、绝收面积162.3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业损失均为2188.25万元。

(二)平桥区受灾乡、镇、街道办事处共2个,受灾人口769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02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180.6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业损失均为352.1万元。

(三)罗山县受灾乡、镇、街道办事处20个,受灾人口3446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406.55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740.88公顷、绝收面积9.85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业损失均为1050.8万元。

(四)潢川县受灾乡、镇6个,受灾人口2023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217.37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1179.26公顷、绝收面积248.48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业损失均为1049.3万元。

(五)商城县受灾乡、镇、街道办事处22个,受灾人口2116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15.8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554.2公顷、绝收面积42.4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业损失均为286.5万元。

(六)息县受灾乡、镇、街道办事处20个,受灾人口861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266.9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1253.4公顷、绝收面积133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业损失均为3859   万元。

(七)新县受灾乡、镇、街道办事处17个,受灾人口2020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164.99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940.48公顷、绝收面积175.11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业损失均为843.705万元。

(八)明港镇受灾人口120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200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720公顷、绝收面积180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业损失均为1080万元。

(九)上天梯管理区受灾办事处1个,受灾人口15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8.3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49.7公顷、绝收面积28.6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业损失均为65万元。

(十)固始县受灾乡、镇、街道办事处共8个,受灾人口1823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349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736公顷、绝收面积185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业损失均为560万元。

二、救灾工作

灾情发生后,受灾县(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县(区)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救灾工作核查小组赶赴现场查看灾情,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新县、罗山县气象部门进行人工降雨,新县县长夏明夫安排下拨乡镇资金150万元、商城县投入资金5万元和机动抗旱设备4600台(套)、明港镇投入资金60万元建立两处河坝用于抗旱,其他受灾县(区)也采取了抗旱措施,降低灾害损失。受灾县(区)组织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防汛抗旱办公室)、气象局等相关部门沟通、会商灾情,县(区)政府应急管理分管副县(区)长批准,及时上报灾情

市应急管理局密切关注此次灾情,局党组书记、局长邸世忠要求及时做好灾情统计报送,加强对县区报灾救灾工作指导。当前灾情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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