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查纠“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11:27:00 来源: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党委、纪委监察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纪委各派驻派出机构:

2019年中秋、国庆(以下简称“双节”)将至,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要求,现就“双节”期间查纠“四风”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要严守纪律规矩,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四风”问题。一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短信、微信、提醒函等方式持续释放“严”的信号,提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进行对照检查。二要做实日常监管。节前集中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三要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培训等有关制度,严防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一要及时约谈提醒压实职能部门责任。要督促财政、审计、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二要做好通报曝光工作,增强警示教育效果。选取一批近期查处的违反“四风”典型案例,集中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三要畅通举报渠道,紧盯节日“四风”问题。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掌握,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四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精准处置违规违纪问题。组织专门力量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把握政策界限,精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信阳市纪委

               信阳市监察委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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