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互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 09:53:25 来源: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信应急办〔2019〕16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各(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互查的通知》(豫应急办〔2019〕30号)转发给你们,请将精神迅速传达至相关企业,并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检查表》内容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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