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4 16:51:57 来源: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信应急办〔2019〕41号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通知》(豫应急办〔2019〕6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切实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

二、加大督查力度。对发生事故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多次查出问题的以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加大检查的频次,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重大风险隐患、关键部位环节,要开展暗查暗访、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隐患的,一律停产整改;对经过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请各县区将排查整治情况于6月19日前报至市应急管理局,市局将适时对企业排查整治结果进行抽查。

联系电话:0376—6369752

电子邮箱:xyaj6857239@163.com

附件: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

          业安全管理的通知.pdf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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