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6 10:37:13 来源: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信应急〔201934                  签发人:邸世忠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管理区)安全监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报省应急管理厅核准,并经市政府发文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5日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信阳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编制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训词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和源头治理,深入开展“有计划、全对接、规范化”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对高危行业执法检查全覆盖、一般行业执法检查覆盖率不低于三分之一,年内监督检查企业143家。全年执法检查做到“双100%”,即:检查任务完成率100%,对承办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一)检查本级生产经营企业

对13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其中:非煤矿山企业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家;工贸企业8家。

(二)检查下级执法工作

对16个下级应急管理局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各1次。

(三)抽查下级监管的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企业类别和危险性大小,监管下级生产经营企业130家。重点检查抽查下级生产经营单位83家,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17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15家、冶金等工贸企业40家、应急预案管理4家、培训机构监管7家。企业名单见附件。

一般检查抽查下级生产经营单位37家,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10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15家、冶金等工贸企业7家、应急预案管理5家。对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由相关科室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2019年度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家。见附表。

三、执法时间

全局现有在编人员共计32人(不包括执法大队),其中1名执法人员抽调到农村开展扶贫工作,实际在岗人员共计31人,根据工作分工,22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占全局在编人数的71%,符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50号文件要求。2019年法定工作日为250天,总法定工作日550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为3080个,其他执法工作日为910个,非执法工作日为1510个。

四、工作安排

(一)对下级执法工作检查安排

对下级应急管理局执法工作监督检查时,主要检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执法机构2019年度执法计划执行情况;二是河南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平台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三是行政执法档案文书规范情况。检查后向各县区局反馈检查情况,出具《安全生产监督指导意见书》,并及时督促上报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二)对下级监管企业检查安排

主要检查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隐患风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有关场所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等。对于省应急厅已制定执法标准化检查表或执法清单的行业领域,根据相关标准清单开展检查。必要时,结合上级安排的大检查,统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对企业指导执法时,上下级共同研究检查方案、共同实施检查、共同研究处理意见,由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一般交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查处。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根据上级要求或下级请求,上级可直接办理。

(三)对本级监管企业检查安排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管理资料、直接检查形式。主要检查内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隐患风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等。对企业检查后,及时向企业管理层通报检查情况,针对检查发现有关安全管理问题,督促企业积极整改;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依法作出处理。

(四)党委政府有关专项执法行动安排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和《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主要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企业风险防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将所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属地依法处理。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执法计划

各有关科室、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工作统筹,合理安排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执法计划认真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将执法计划纳入每月工作安排,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时,要根据执法计划的要求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确保不出现安全监管盲区和死角。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将《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版)》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2016年版)》贯彻到监督检查各个环节,采取“双随机”、暗查暗访等工作方法,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痕迹管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治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指导,切实提高基层执法水平

市应急管理局将通过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和推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加大对县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等措施,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力促基层行政执法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

(四)依法行政,全面明确执法检查责任

    严格按照已向社会公开的执法检查事项、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实施执法检查,理清岗位职责,落实岗位执法责任,把各项配套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到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切实做到责任明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附件:1、执法工作日测算方法

          2、非煤矿山2019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表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2019年度执

             法检查计划表

             工贸企业2019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表

             安全教育培训机构2019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表

             应急预案管理2019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表附件2.doc

          3、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2019年度执法检查

             计划附件3.doc

    

 

附件1

 

执法工作日测算方法

 

一、总法定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数=250个工作×22人=5500个工作日。

说明:1.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数。2019年全年365天,周六、周日和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共115天,实际法定工作日为250天。

2.执法人数。目前实际从事执法工作人员有22人。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

1.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工作日40个

说明:预计全年核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案件10起,平均每起案件需2人参与、每起2天。

2.参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日40个

说明:预计全年参与10次,每次2人、每次2天。

3.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工作日10个

说明:全年预计登记、备案5件,每次1人、每次2天。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日100个

说明:预计全年组织业务培训5次,每次4人、每次5天。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日72个

说明:预计全年12次,每次3人、每次2天。

6.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日48个

    说明:预计全年参加听证会2次,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2次,每次3人、每次4天(含准备及参加会议时间)。

7.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排布置的大检查、专项检查工作日600个

说明:预计全年6次,每次10人参与、每次10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910个。

三、非执法工作日

1.学习、培训、会议和考核工作日952个  

说明:

(1)机关值班:工作日内每天1人;

(2)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每周计0.5天,全体人员参加;

(3)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大会、国家、省、市安全生产视频工作会,每年20次,每次2人,每次0.5天;

(4)参加党群活动。

2.病假、事假工作日66个

说明:每人全年平均按3天计算。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生产执法机关工作工作日192个

说明:预计全年每个地方各3次,共48次,每次2天,每次2人。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工作日300个

说明:计划内执法人员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非执法工作日1510个

四、执法检查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3080个。


上一篇: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的通知
下一篇:省道339线固始段“3·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