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执法大队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02-25 14:45:52 来源: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春节期间,市执法监察大队联合平桥区应急局,分别对平桥区东明石化加油站、豫龙同力水泥信阳分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企业春节应急值守、领导带班、应急响应、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情况。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平桥区东明石化加油站:1.加油站1号、2号、4号、加油机旁各有一具灭火器压力不足;2.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线上信息化平台未运行;3.油站发电机房未配备消防设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加油站未设置车辆限速标志和车辆导向标志。以上问题责令该企业于2021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毕。豫龙同力水泥信阳分公司:1.企业未按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五有”标准完成线上信息化建设;2。企业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对企业内部有限空间进行全面风险辨识;3.无春节期间企业对厂区内商砼站安全管理记录。以上问题责令企业在2021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毕。


 





春节期间期间出动执法人员达到10余人次,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求两家企业立即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做到当场制止;对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要求改正外,对涉及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处理。通过执法检查等一系列手段,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春节期间企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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