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新县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0-06-04 17:38:00 来源:新县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旨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促进全员安全素质再提升。

 

为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业务能力,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优化安全生产领域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3日上午,新县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研讨会,听取1-5月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汇报,研讨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安排部署下步重点工作。会议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刘兵主持,应急管理局各分管领导、行政执法股室(队、中心)副股级以上干部等参加会议。

会上,各业务股室、执法监察大队、应急指挥中心对2020年1-5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简要汇报。随后,与会人员就当前行政执法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深入交流讨论,对如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建议。

局长刘兵传达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对全局1至5月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总结,针对当前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剖析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要求各股室(队、中心)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协同配合,把抓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消除风险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要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案件办理质量,积极营造亲清营商环境,推动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局长刘兵对全体执法工作人员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学”字为先,做学法懂法的模范。学法懂法是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前提,各执法人员要高度认真负责,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仅要坚持学习、熟悉掌握,更要学好用好、相互研讨,绝不能走形式、走过场。二是“慎”字为重,做遵法守法的模范。要坚持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行为准则,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和捍卫者,决不能出现执法不公、执法随意、选择性执法现象。三是“严”字为要,做知法用法的模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认真履职,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普法、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单独执法与联合执法、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四种关系,用好《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执法收获实效,确保营商环境得到优化。

上一篇:商城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下一篇:市安委会第十四专项指导组莅临南湾湖风景区督导“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